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强制拆除公告

2021-08-28  栏目:运城要闻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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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接到城市规划区内瑶峰镇南山底村部分村民因拆迁违法加盖房屋的举报。2021年8月13日,对其立案查处。南山底村村民李香桂、周香兰、李云仓、李文红、李青军、李玉平、李铁栓、卫安乐8家擅自加盖自建房属未批先建,经自然资源局认定其加盖的房屋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第6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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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1年8月17日向南山底村村民李香桂、周香兰、李云仓、李文红、李青军、李玉平、李铁栓、卫安乐8家送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之规定,本机关2021年8月25日向李香桂、周香兰、李云仓、李文红、李青军、李玉平、李铁栓、卫安乐8家送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现发布公告,要求李香桂、周香兰、李云仓、李文红、李青军、李玉平、李铁栓、卫安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自行拆除其违法建筑,清理施工材料,恢复原地原貌。李香桂、周香兰、李云仓、李文红、李青军、李玉平、李铁栓、卫安乐至今未拆除违法建筑,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于2021年8月31日依法采取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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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底村村民李香桂、周香兰、李云仓、李文红、李青军、李玉平、李铁栓、卫安乐8家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强制拆除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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